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指南

发布时间:2019-12-22 04:49:15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指南

  办理条件

  1、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2、相关材料齐备

  3、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呈交材料

  1、筹备申请书一份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一份(原件)

  3、 场所使用证明一份(原件)

  4、 验资报告一份(原件)

  5、 发起人和拟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一份

  6、 章程草案一份

  办理步骤

  第一步:受理并初审登记材料

  第二步: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通知社会事业局对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步:窗口印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办事程序

  窗口接件―社会事业局审查―社会事业局审核―窗口领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