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中有关责任免除疾病的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05 20:22:15


  先天性疾病:

  先天性疾病指被保险人一出生时就具有的疾病(病症或体征)。这些疾病是指因人的遗传物质(包括染色体以及位于其中的基因)发生了对人体有害的改变而引起的,或因母亲怀孕期间受到内外环境的作用,使胎儿局部体细胞发育不正常,导致婴儿出生时有关器官、系统在形态或功能上呈现异常。由于先天性疾病是投保之前就存在的风险,不具有可保性,因此一般而言先天性疾病都属于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目。

  遗传性疾病:

  遗传性疾病指由于父母双方生殖细胞中的遗传物质所决定的某些疾病。如:家族性多囊肾;血友病;多发性结肠息肉;多指;多趾;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蚕豆病;遗传性小脑共济运动失调(中年后才发病);慢性遗传性"舞蹈"病;白化病等等。

  由于遗传性疾病是投保之前就存在的风险,不具有可保性,因此一般而言遗传性疾病都属于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目。

  地方病:

  地方病是指只在一定地区内或人群中不断发生的疾病。新病例来自本地。与特定地区的地质、地貌水土、气候等因素密切相关,并在条件相似地区蔓延流行。各地地方病种的确定以当地地方病防治机构公布为准。

  由于地方病的发病率在特定地区比较高,具有较大的风险,因此保险公司一般将地方病列为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目。

  职业病

  职业病指在生产环境或劳动过程中,因一种或几种对健康有害的因素引起的疾病。对健康有害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职业病范围以国家正式颁布的种类为准。

  由于职业病的发病率在特定职业范围内比较高,具有较大的风险,因此保险公司一般将职业病列为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目。

  特定传染病:

  特定传染病特指下列法定传染病发生暴发流行疫情情况。

  甲类:鼠疫、霍乱及副霍乱、天花。

  乙类:白喉、流行性脑脊膜炎、痢疾(菌痢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及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疟疾、班疹伤寒、回归热、黑热病、森林脑炎、、出血热、钩端螺旋体、布鲁氏菌病。

  特定传染病由于其风险程度较高,保险公司一般将其作为责任免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