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者险医疗费赔偿标准不包括非医保药?

发布时间:2019-08-16 08:39:15


  投保了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否第三人的人身赔偿金额就可高枕无忧呢?原本以为给伤者治疗的费用会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的刘女士,却在理赔时遭遇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瓶颈。在第三者的7000多元自费药遭到拒赔后,。6月27日,。

  第三者险医药费赔偿争议多

  2009年9月,刘女士驾车将人撞伤。为此,刘女士先后向伤者支付医疗费、鉴定费用计5.4万余元。因为之前已经在保险公司为爱车购买了保险,刘女士认为,伤者在医院治疗期间的费用该由保险公司赔付,不会给自己造成多大的负担。

  然而,在将理赔材料送到保险公司后,刘女士却只领到了4.6万余元赔偿款。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剩余费用都是自费用药,根据保险合同规定,保险人只在医保标准内赔偿。在多方交涉无果后,。

  庭审中,保险公司代表称,保险合同第27条明确规定,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就是医保范围之内。”

  与刘女士一样,家住北京延庆县的张先生也遭遇过三者险医药费赔偿纠纷。张先生因交通事故向第三人支付1.1万余元,后向保险公司理赔遭拒。今年4月20日,。

  记者了解到,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医疗费用的理赔标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条款一般都有明确的约定,即“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的,保险人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按理说,这一约定的含义基本上比较清晰,不应产生任何争议。但事实上,。

  2010年7月,,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对此看法有所差异。

  保险公司认为,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保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既是保险合同的约定,也是保险行业传统的通行做法。由于保险公司对医院实施的诊疗项目是否必要无法控制,所以只好借助于国家医保标准来控制自身经营风险,因而对国家医保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不予理赔。

  第三者险投保车主则认为,有的费用尽管超出国家基本医保标准范围,但也是医院抢救所必须支出的。同时,伤者治疗都是医院说了算,投保人也没有办法,医治费用当然应该在理赔范围内。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保险人对超出国家基本医保标准的医疗费用不予理赔属于免责事项,但保险公司没有在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项下予以明示,也没有向被保险人做过特别说明,明显有悖于《保险法》的要求。不少投保人认为,这样明显有失公平的规定,应属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