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项目包括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20 10:46:15


  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保障自身的最大权益呢?我们应该了解交通事故理赔项目包括什么?以下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交通事故理赔项目包括什么?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0、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1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

  12、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理赔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