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明年1月实施酒驾与保险费率浮动挂钩

发布时间:2019-08-27 18:52:15


关于酒驾、醉驾等与商业保险费率上浮挂钩的细则,我们正与公安厅和交管部门在研讨中,还需要反复论证、征求社会意见,。北京已推出了征求意见稿,预计江苏可能会在明年1月份正式实施。”昨日,省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及大型财险公司人士就酒驾、醉驾等与商业车险费率上浮挂钩的消息向记者作进一步阐述。

  省保协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酒驾、醉驾,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都是上浮保费费率。以台湾地区为例,对于酒驾、醉驾造成的交通违法和保险事故,至少上浮30%,最高上浮120%。目前我们只是将强制险——交强险的保费费率与交通违法和保险事故次数挂钩,但商业车险的保费费率由各家保险公司执行,视投保人的情况不同采取相应的保费费率,保协不会统一费率标准。

  “不过据我所知,对于一些屡屡出险的车主、司机,有的保险公司已拒保了。”省内一家大型财险公司资深人士向记者透露,全省的车险基础数据库早已联网,在这一数据平台上,车主保费费率的浮动目前只与次数挂钩,尚未与金额挂钩,出险次数达四五次的车主,其来年的保费在基础保费之上会再上浮20%-30%不等,“对于那些出险达七八次以上的车主,不少保险公司干脆拒保——因为商业车险是否承保由各家公司自行决定。”保协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一味地拒保也不是解决办法,最终还是应该通过价格杠杆制约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该负责人还透露,闯红灯多少次与费率上浮挂钩尚在讨论中,但至少无意闯过一两次红灯不会纳入挂钩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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