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首例行车人权益行政诉讼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司机推卸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13 23:02:15


商城路因施工修路改成了单行道,因此世纪大道向商城路左转的车道暂时封闭,原先的5车道变成了4车道。“原来地面上左转的箭头被打磨掉了,却还剩下了一根醒目直线,我还以为能够直行。”闯入禁行区的陆先生被罚款200元和扣2分。陆先生因此将浦东交警部门告上法庭,认为对方路面标线不清,管理不妥。,陆先生“误闯”的观点是推卸自身违法行为的责任,。这是沪上首例行车人权益行政诉讼,昨天,陆先生明确告诉记者,他已经准备上诉。
  今年3月5日上午8时30分,陆先生匆匆驾车上班。“当时快到商城路,其他4根车道都堵了近200米,我一看旁边还有直行车道,就开了进去。”车开到商城路路口遇到红灯,执勤民警上前,告诉陆先生已经违反了“禁止标线指示”,当即罚款200元,记2分。
  “下了车才发现,原来这根左转道的左转箭头已经被黑色打磨掉了,远看就像直行标记。”陆先生对罚款不服。昨天,他告诉记者,当时他也没有看到类似特种车辆才能驶入的交通标记。他还认为,5根车道平白无故封闭一根车道是浪费资源。
  昨天,浦东警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复议书中,陆先生写道“由于等候时间过长,这才驶入了左转车道”,而不是起诉中认为的“误认标记,直接驶入左转车道”。当时堵车有200米,为什么其他司机都知道规定,只有他‘误读’了呢?
  浦东警方表示,商城路正在修路,警方暂时封闭了世纪大道驶往商城路的左转车道。世纪大道近商城路200米处的左转车道内已划定了导流线,含义就是不能压线,不能跨越。同时还有个向右变更车道的指示标记。陆先生等候的车道和左转车道2根车道之间是白色实线,根据规定不允许变道。此外,浦东警方还表示,封闭车道是为了驾驶员人身安全考虑,且封闭车道不会影响交通。
,世纪大道商城路口虽路面留有经过打磨的原允许左转的标线,但陆先生有多年驾龄,且对“车辆需按规定路线行驶,且不得压过或越过导流线行驶”都确属知道或应当知道。浦东交警部门对陆先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正确合法,且行政执法目的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