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应收集的哪些证据 ?

发布时间:2020-08-27 01:34:15


  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 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 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 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 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误工日期证明

    1 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 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1 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

    2 赔偿标准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证明。

    护理费证据

    1 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 ;

    3 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伤残评定赔偿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