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证据保全?

发布时间:2019-08-21 00:19:15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证据保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规定,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由交通警察将违法行为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液;对于酒后行为失控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液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书面告知违法行为人。检验违法行为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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