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的确定

发布时间:2020-12-23 10:28:15


  核心内容: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的选择。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起诉,当然,。

  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3、,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按二十年计算。

  如前所述,交通事故案件受诉地具有可选择性――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将直接导致的差别。因为,,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