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否包括护理费

发布时间:2020-09-26 09:10:15


  身体受伤,到医院治疗就会涉及到医疗费用,在医疗费用中,很多人都不知道,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到底有没有限制,到底包括哪些?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否包括护理费?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否包括护理费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包括护理费。

  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最高额是要看保险合同里的约定的,法律是很少介入的。通常会全额赔偿,就是说因你侵害他人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但是一般不会超过保险合同的约定的。里面涉及的保险关系我就不说了,那你想想投保人给的保险费越多,那么保险公司赔的就越多。

  二、医疗纠纷如何确定医疗费赔偿数额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受害人其出院时的费用结算单上,关于社会统筹部分的医疗费用,加害人应否承担,因立法中缺乏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比较混乱,亦成为讼争的焦点。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作收入的2%。由此可见,受害人因伤住院后,社会保险机构为其支付的医疗费用,是在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后才享有的权利。因此,社会医疗统筹机构支付的医疗费,实际上就是受害人自己的支出,换言之,对受害人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理解为其住院花费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自费部分和统筹医疗费用部分。

  三、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具体的医疗费用赔偿项目如下:

  1、挂号费。

  注: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1)在确定医药费时,用药原则应当坚持“对症下药”,可用普通药物治疗的伤情,不用昂贵的药物。

  (2)用药范围应当控制在公费医疗范畴。

  (3)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注: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

  (1)注意要排除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

  (2)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

  注:检查费是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4、治疗费。

  注: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

  (1)住院只限于伤重或者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2)伤情可以在门诊治愈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住院费用的赔偿,应从严掌握。

  注:住院费是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

  注:如器官移植、专家会诊的费用。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否包括护理费的内容,由此可知,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包括护理费。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