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11-28 21:01:15


  误工费的赔偿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在交通事故中赔偿误工费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在交强险中,只赔付因为人员受伤需要误工的误工损失,不包括因为纯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工损失。但是这种损失可以要求有责方承担。

  第二,误工费也未必能得到全部赔偿,而是和事故责任有关。需要看肇事机动车一方是有责还是无责。如果是有责,那么保险公司在11万的责任限额内赔偿被害人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费用损失,超过部分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事故责任赔偿。在对方机动车无责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受害人的伤残赔偿金和误工费等费用,超过部分只能由受害人自己承担。

  第三,因为交通事故不能工作的,应该由医院开具证明,证明受害人不能工作的期间

  第四,受害人应该提供自己的误工证明。务工证明中应当注明受害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部门、职务、月薪或者年薪、误工时间(误工时间应当在医院开具的证明时间范围内)、因为误工扣发工资的具体数额。务工证明应当加盖单位的公章和财务章。

  第五,完税证明。如果受害人的工资达到了本地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需要到税务部门开具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中的工资要和务工证明中的工资相一致。

  第六,劳动合同。如果受害人与工作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最好能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

  第七,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提供自己最近三年的收入,证明自己三年的平均收入,根据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收入,就要证明自己的职业。。

  第八,学生、无业者、退休人员等没有兼职、返聘,没有误工损失的,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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