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的鉴定人必须具备哪些资质

发布时间:2019-08-16 08:13:15


伤残鉴定的鉴定人必须具备哪些资质



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必须经过登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

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第6条第2款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

名册并公告。

所以律师提醒委托人,如果需要找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一般可以到司法行政部门的网站上查找。

如果鉴定人不具备资质的,会导致伤残评定结论无效,所以鉴定人员需要符合以下的资质:

1、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坚定业务。

鉴定人一般通过查看被评定人的相关书面证据,比如病历、X光片、CT片等进行鉴定,也会对被评定人进行询问、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