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故撞出罕见“车辆贬值费”

发布时间:2019-08-13 00:55:15



   ,有市民表示异议;保险公司目前尚无相应险种

    核心提示

    在交通事故中车辆被追尾,被撞方一般只索要修理费。但日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出现了一笔“车辆贬值费”。在这起街头追尾损坏赔偿案中,、配件费等费用3750元,还要赔偿车主车辆贬值损失费7000元,并承担贬值鉴定费用2100元。在这起案件中,索要“车辆贬值费”的被撞车主是郑州市交警三大队的民警,原告的交警身份和罕见的“车辆贬值费”使得这起案件引人注目。

    警察起诉索要“贬值费”

    “如果撞车事故发生时,对方的车主能够好好说话,。”昨天上午,郑州市交警三大队民警王镇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三申明,自己打官司索要“贬值费”纯属个人私事,与自己的交警身份没任何关系。“警察也是人,。”

    王镇强告诉记者,2008年7月27日下午,他和朋友一起,驾驶临时牌照为豫AP2522的轿车在郑州市解放路等红灯时,被后面的豫AR8957皮卡轿车追尾相撞。

    “当时我们没有丝毫准备,就感觉被猛烈撞击了,我和朋友的颈部都疼得厉害。”王镇强说,他走下车,发现自己的车尾保险杠被后面的皮卡撞了一个坑。同时,自己的车由于被撞又撞向前边一辆轿车。

    “我很忙,所以想现场尽快处理,但是对方坚持不赔钱,要报警请事故科来处理,无奈之下,我们走程序了。”王镇强说,随后郑州市交警四大队的民警出了现场并进行了勘验,认定皮卡车司机汪利红应对该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8月11日,,除要求被告承担3750元财产损失外,并要求被告承担其车辆由于被撞而产生的贬值费7000元。“我的车被撞了,即使修好了也没有被撞前值钱,谁愿意买一个出过事故的车?!”王镇强说。


    10月28日,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说,事故当日,被告汪利红驾车沿郑州市解放路自东向西行驶,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与其前方由王镇强驾驶的临号豫AP2522轿车及由李某驾驶的豫GE6338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临号豫AP2522轿车受损。:被告汪利红负事故全部责任,王镇强无责任,李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因修车花费工时费1450元,汽车配件费2300元。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申请对临号豫AP2522轿车因事故造成的贬值损失进行评估,,该公司2008年10月8日做出鉴定意见为:由于事故对该车造成的实体性贬值为人民币7000元。原告花费鉴定费用2100元。

:被告河南省博宇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修车工时费1450元、汽车配件费2300元、车辆贬值费700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10750元。同时,被告承担贬值鉴定费用2100元。

    昨天下午,拿着这份判决书,皮卡车司机汪利红伤心地说,车是她开的,按照公司的规定,这笔费用应该由她来出,上万元对于她来说是一笔数目不小的钱。

    “撞车后,保险公司的人到了现场,认定他的轿车损失是800元,可他(王镇强)一定要让我赔他4000元,我觉得他们明摆着是欺负人,就报警想让警方主持个公道,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汪利红说。

    保险公司不赔“贬值费”

    记者了解到,、第三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虽然汪利红所驾驶的皮卡车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但是保险公司还是明确拒绝赔付“车辆贬值费”。

    “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一旦一方索赔,费用得由车主自己承担。”昨天,记者致电郑州多家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在目前的保险市场,还没有这个险种,而车损险并没有覆盖该项内容,因此保险公司也还没有承担“车辆贬值费”的先例。

    “保险是以修复为原则,即恢复到原先的使用性能,而不是实现保值增值。在理赔中,如果是营运车辆,会对停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对‘车辆贬值费’不会赔偿。”某保险公司一位负责人说,尽管车辆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当索赔“车辆贬值费”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不排除保险行业增设新的险种来填补空白。

    “对保险公司而言,针对‘车辆贬值费’的险种风险非常大。假如有一天出现这个险种,保费一定不会低。”该负责人坦言,这一全新险种的诞生尚须时日,“车辆贬值费”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须由车主自行买单。

    有关各方争议“贬值费”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李凤华律师是这一判决的支持者。

    李凤华律师说:“这一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你的车把我的车给撞了,给我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就必须作出相应赔偿。狭义的损失包括维修费、医疗费、拖车费等看得见的费用,而广义的费用自然就包括‘车辆贬值费’。要是一辆刚上路没几天的新车被人撞了,对方只负责将你的车子修好就没事了吗?这对无责一方的车主来说,是显失公平的。”

    不过,李凤华同时表示,与维修费、医疗费所不同的是,“车辆贬值费”更富有弹性,这项费用如何计算确实是个问题。

    “今后遇到类似情况,车主完全可以索赔‘车辆贬值费’。”李凤华说。

    对于索赔“车辆贬值费”,也有人表示异议。“我根本就没听说过什么‘车辆贬值费’,所谓的‘车辆贬值费’只不过是一种要钱的借口罢了。”某公司的刘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