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06 16:29:15


福建省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死亡、残疾赔偿金 11175元/年

2、农村居民死亡、残疾赔偿金 4089.38元/年

3、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8161元/年

4、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3015.22元/年

5、职工平均工资 15603元/年

6、丧葬费 7801.5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