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医疗费用不予赔偿?

发布时间:2021-01-13 10:17:15


(1)医疗费必须是治疗因损害引起疾病的开支,对于与损伤无关的医疗费用,如治疗受害人本身固有疾病所花的费用,是不予赔偿的; (2)当事人在治疗医院以外的医疗或药品单位购买药品,如果未经治疗所在院方批准,私自购买的话,是不予赔偿的; (3)治疗一般在事故发生当地的医院进行治疗,如果要转往其他地方的医院需要经当前治疗医院同意,没有经过同意擅自转院治疗所花费用,不能予以赔偿; (4)超过治疗终结时间的医疗费用不予赔偿; (5)对无须住院治疗的伤者所提出的住院费用不予赔偿; (6)必要的康复治疗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用可以赔偿,但未经医院认可,擅自住进康复医院所花医疗费是不予赔偿的。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