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10 23:44:15


  在医疗机构存在一定的过错给患者造成一定的伤害的时候,患者是可以请求有关的人员或是机构进行赔偿的,那么在这个时候,如果根据具体的情况,知道需要赔偿的费用的时候,我们是该怎么对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计算呢?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同来了解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

  一、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2、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应该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配原则。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根据情况发生的不同,赔偿的项目以及费用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对于项目的具体情况怎么计算也是很重要的,在不了解的时候,可能就会计算存在误差。这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