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13 03:53:15


  2008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

  (一)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三)医药费。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 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五)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二、 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

  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护理人数。一般不得超过二人,未住院或出院之后仍有护理必要的,护理人员为1人

  (二)护理时间。限于受害人因伤害所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期限。

  (三)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般应参照受害人误工费正当收入标准进行计算;雇人护理的,护理费的赔偿额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确认。但劳务费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服务业平均收入的两倍;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提醒:根据07年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四、营养费

  必要的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伤情达到轻伤(含轻伤)以上,以辅助治疗为目的,购买受害人确需补充的营养食品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十至十五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律师提醒:对于要求营养费的,在住院期间一定要求医生出具需要护理的证明。

  五、就医交通费、住宿费

  就医交通费、住宿费是:指在治疗伤情的过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必须乘车、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费用。

  (一)就医交通费一般以交通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对硬卧以上火车票费及飞机票费,按硬卧票费认定;对二等舱以上船票费,按二等舱船票费认定;但受害人因伤情严重需紧急抢救而必须乘坐飞机或包车入院或转院所支付的交通费,应当给予合理赔偿

  (二)就医住宿费。一般以住宿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住宿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住宿费每日的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的每日住宿费标准。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接受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受害人本人以及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提醒:根据07年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可以参照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每人每天限额150元凭发票赔偿。

  六、间接受害人扶养

  间接受害人扶养费;是指没有其它生活来源、依靠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或失去受害人扶养后虽有其他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持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人为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

  未出生的胎儿,视为间接受害人。间接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还需赔偿必要的接受教育的费用

  间接受害人扶养费的赔偿期限:

  (一)被扶养人是末成年人的,从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之日起计算至年满十八周岁

  (二)被扶养人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的,一般从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之月起计算二十年;间接受害人年龄超过五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便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年;六十周岁以上的按十年计算;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间接受害人扶养费的赔偿标准:

  (一)根据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生活费计算,但不得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提醒:河南省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826.72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76.41元,郑州市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757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916元。

  (二)间接受害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按受害人应尽的份额赔偿。

  七、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河南省2008年度的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77.05元计算20年,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为22954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851.60元计算20年,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为77032元。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称为死亡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致残的,称为残疾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

  侵害自然人生命权,死亡抚慰金参照在5000元一10万元之间酌定。

,为充分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方的合法权利,本建议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所考虑一下因素:

  (一)、赔偿义务人是单位还是个人,对方是单位的特别是从事经营的单位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如果对方是个人还有考虑对方的收入水平,对方收入高的可以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

  (二)、赔偿义务人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大小。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义务人负全责、负主要责任或者负同等责任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赔偿义务人负次要责任的或者不负责任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

  (三)、。,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

  (四)、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属于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属于城镇居民的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农村居民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