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事故调解的部门

发布时间:2021-05-15 13:23:15


  有些医疗事故的发生,需要有关调解部门进行纠纷问题的调解。这是针对医院和当事人双方所进行的事项。那么,申请医疗事故调解的部门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申请医疗事故调解的部门

  医疗调解委员会原则上都是各地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成立的第三方平台。医调委接受司法局的业务指导,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和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

  3、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4、经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5、向患者及其家属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和服务;

  6、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二、哪些医疗事故鉴定不会受理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不会受理的情况。因此,如果向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是否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的,应当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不会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在医疗纠纷法律实务中,如果多家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对同一医疗纠纷进行鉴定的,困难会出现不同的鉴定结论,,为避免这样情况的发生,法规做出了对“同一鉴定不再受理”的规定。

  3、;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因为,,那么医疗纠纷案件已经进入了解决完成的阶段,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医学会是不会再接受鉴定申请的。

  4、,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因为,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处于诉讼过程的支配地位,是否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当事人是不能够自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的。同时法规也规定,在诉讼中司法机关认为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有权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

  5、如果医疗纠纷的发生,是由于医疗机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原因很简单,如果医疗机构是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其性质已经不再是民事纠纷的范畴,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构成非法行医罪、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伤害的罪名。、,在这样的情况下,医学会是不会在接受什么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啦!

  三、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步骤如下:

  1、保存相关病例资料

  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方当事人应首先依法向医方申请复印客观病历(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

  2、对医疗事故案件经过的说明

  由患者或其家属提供一份详尽的自述材料,对患者就诊情况和其认为院方诊疗行为存在的过错予以说明。

  3、患者或其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相关部门咨询。经过咨询若发现病案中存在疑问,即可申请进行“医疗技术咨询初步分析”。

  4、当初步分析结果基本确定医方存在医疗问题时,当事人便可申请进入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程序,出具《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意见书》;如果初评结果确定医方无过错,将不再建议您申请进行细化分析。细化分析将由不少于3位的相关专科主任医师级临床医学专家多角度综合性地对医疗争议焦点进行翔实分析,然后聘请与案例相关科室的专家组织听(论)证会,最终得出结论。

  5、当细化分析认定医方存在问题有相应责任时,即可接受您的委托进入纠纷调解程序。自受委托之日起,将依据委托调解协议中约定的索赔金额及调解完成期限履行合同。

  不管是部门调解还是第三方出面进行调解其目的都是为了缓解当时所发生的矛盾。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申请医疗事故调解的部门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