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9-08-31 03:44:15


  类别       内容       时间限制

  管辖权争议

  事后报警证据提交

  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

  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检验鉴定

  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

  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时间

  应在20日内完成,,。

  应当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尸体处理

  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

  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无名尸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

  10日内作出

  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

  10日内作出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

  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

  5日内作出

  事故调解

  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

  10日

  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