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扣留时间和停车费

发布时间:2021-01-31 13:43:15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有权利对事故车辆进行暂扣的。而被扣留事故车辆的车主什么时候可以领回自己的车?扣留车辆期间,产生的停车费应该由谁支付?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交警部门到底有没有权力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发生事故车被扣多久可以领回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因此,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是有权力对事故车辆进行暂扣的。

  说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因此,交警部门应在对其扣留的事故车辆完成检验、鉴定后的5日内,也就是在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5日内,应及时通知车主领取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否则即为违法扣留。

  交通警察扣留车辆,车主到停车场提车时候,停车场让他缴纳高额的停车费,问扣留车辆停车费应该由谁支付?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交通事故被扣押,交警大队委托停车场保管,在扣押期间的车辆保管费应当由交警大队承担,不应当由您自己掏钱。

  (责任编辑:木土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