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05 19:51:15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也按照责任大小划分。但是遇到交通事故逃逸这种行为,法律是会严重惩罚的。那么对于小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小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规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小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规定

  (一)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损害赔偿重。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三)行政处罚重。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四)刑事责任重。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二、交通肇事逃逸处罚如何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

  三、小交通事故调解程序

,。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

  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四)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当时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六)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调解程序。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4、,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6、确定赔偿方式。

  (七)交通事故调解书。结调解达成协议的,,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5、赔偿方式和期限;6、调解终结日期。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原因。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调解终结。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小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规定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交通事故后逃逸这种行为是可耻,这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