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缘何难产?

发布时间:2020-01-24 20:29:15


摩托车司机违章载客与一辆松花江牌面包车相撞,事故发生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面包车被市交警七大队暂扣。如今,伤者早已出院,面包车司机却感到疑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缘何难产?

8月16日,南郊区西韩岭乡太善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违章载客与一辆松花江牌面包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当场受伤,后被送往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治,伤者于9月9日出院。一个多月过去了,但处理该事故的市交警七大队事故处不知何因,至今未向当事双方下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据面包车司机赵先生讲,8月16日上午7时许,他开车行至南郊区西韩岭乡太善村路段,准备穿行一十字路口时,一辆摩托车从另一路段疾驰而来。当他作出相应判断时,只见摩托车没有减速,径直撞了上来。“一瞬间,我感觉到车被撞得方向失控,整个人被撞懵了”。他意识到自己伤得不是很重,走下车后发现,面包车右侧被撞得严重变形,车窗玻璃也被撞碎。"只见摩托车司机头部已经伸进了车窗内,满脸都是血,摩托车上的两名乘客也摔倒在马路边。见此情形,他急忙用手机拨打了"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随后,市交警七大队3位民警赶到,先对事故现场做了初步勘查,并安排他将摩托车司机送往就近医院治疗。"当时我没有多想,打了一辆出租车将摩托车司机和两名乘客送到了市六医院治疗。"医院给对方三人检查治疗,他付了1500元的医疗费。与此同时,事故处民警将车辆扣到交警七大队停车场院内,"当时民警既没有下扣车手续,也未说何时处理事故"。医院检查后确认两名乘客没有受伤,建议摩托车司机住院接受治疗。9月9日,摩托车司机伤愈出院。事故发生已一个多月了,他多次到市交警七大队询问为何不给其下达扣车手续并咨询事故责任认定情况,但对方总是答复说:"你先给伤者看病吧!事故责任没有作出认定。"对此,他感到很疑惑:扣车为什么不给开扣车手续?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何迟迟不下达?扣车后停车费每天要收25元,这样拖下去咋能受得了呢?

8月16日上午,记者就此到市交警七大队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称队长不在,相关情况只能通过队长了解。该工作人员接通李姓负责人的电话后,该负责人很不客气地对记者说:"你想了解具体情况,需到市交警支队开介绍信,否则不予接待。"随后,他挂断了电话。

采访中,赵先生说,现在全市上下正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然而,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市交警七大队为何迟迟不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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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另外,该规定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必须作出认定: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