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医疗损害纠纷鉴定申请书范本

发布时间:2020-09-19 08:05:15


  医疗损害事件发生之后,要先确定好具体的责任才能够要求对方进行理赔等,为了能够及时的弄清楚责任,有些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就会去申请医疗技术鉴定。下面网的小编为你介绍正规医疗损害纠纷鉴定申请书范本

  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性别:女民族:汉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医院院长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14年10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2014年10月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镜取石手术。2014年10月日,申请人被开腹修补胆总管及左右肝管失败。2014年10月日,申请人因胆管损伤,腹腔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切口及重复切口感染严重及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抢救。经长达60多天的全力抢救和治疗后,保住了性命。现在康复阶段,半年后需要再进行胆肠吻合手术。

  根据上述事实,申请人认为:

  一,2014年10月日,申请人被推进手术台,接受腹腔镜取石手术,术中发现石头过大(直径超过3CM),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改变手术方案,仍然用直径仅为0.3―1CM的腹腔镜野蛮取石,造成申请人总胆管及左右肝管断裂,而被申请人并未及时进行修补就结束了手术。被申请人违反医疗常规,未对申请人做细致全面的正确诊断而盲目手术,术中发现问题也未及时调整手术方案,以直径0.3―1CM的腹腔镜头去取直径大于3CM以上的结石,毫无客观依据,凭借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草率从事。导致申请人胆肝管损伤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二,2014年10月日,申请人开始出现胆漏并黄疸症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开腹缝补胆管手术,荒唐的是,被申请人不能胜任胆管修补手术,却坚持开腹。后以未找到胆管为由,没有进行胆汁引流,又将切口缝合,导致申请人出现重度腹膜炎合并双侧胸腔积液。在既不请示上级医生,又不及时将申请人转院的情况下,任由申请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濒临死亡,不得已术后第二天就离开病房前往个旧的被申请人主管医生才匆匆赶回医院,将申请人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经过全力抢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常规所造成的。,没有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术后被申请人未及时进行切口清创和引流,导致申请人的切口及重复切口出现重度感染,被申请人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是造成申请人人身多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明知申请人病情已经很严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申请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濒临死亡的边缘。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及护理常规,诊查失误,手术错误,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申请人人身损害,病情恶化(虽经抢救脱离危险,但还需要再进行一次胆肠吻合手术。)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更加清晰明确地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行为,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求贵局给予依法鉴定。

  此致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

  医疗事故等级。如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这一部分应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明确医疗事故的等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作出属于医疗事故的结论而不明确事故等级,则属于无效鉴定。

  不服司法鉴定的处理。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是否同意,。 ,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三、

  1) 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 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 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 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 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 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 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医疗行业是一个专业技术性的行业,如果发生医疗纠纷,院方是否存在过错,是需要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的。通过上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正规医疗损害纠纷鉴定申请书范本”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