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残疾人车非法营运最高可罚2000元

发布时间:2019-08-11 19:02:15


  为配合广州市交通疏导方案的实施,市交委、、市残联等职能部门前日开始开展为期8天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违章整治行动。交通部门表示,驾残疾人车非法营运且情节严重者经查实最高罚款2000元。

  据统计,联合整治行动两天来,执法部门共处罚广州牌残疾人车违章24宗,非法营运3宗,暂扣非法车辆21辆。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站前路,不一会就查到8辆违规残疾人车和改装三轮车。一辆牌号为“03267”的残疾人车被拦下后,搭客的男子竟然当场收取了女乘客15元车费。交警部门以不按车道行驶对其罚款50元。

  记者发现,现场查到的搭客残疾人车,竟然有不少是本地合法车,而以往多是外地牌车或改装车。据了解,目前,广州共有4000多辆此类合法车辆,由车管所统一发牌。市残联2001年发布的《广州市残疾人专用车管理规定》规定,驾驶残疾人车不得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

  市交委有关人士表示,对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从事非法搭客、载货,。对无牌无证、非本市籍、已报失或注销,以及非残疾人租(借)用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一律由交警部门现场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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