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8-02 21:18:15


  导读:如果你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持有异议,应当向有关当局提出,让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所谓有关证据,主要是指现场图、现场照片和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包括痕迹鉴定、车速鉴定、车辆安全运行技术状况鉴定、酒精检测鉴定等。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依据,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其中事实依据是指有关碰撞力学原理、汽车构造理论、交通心理学、法学、痕迹学等理论;法律依据是指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事故处理有关程序法规。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理由主要是指为什么要认定当事人负交通事故责任和具体负哪一种交通事故责任,多大的交通事故责任。

,并且说明责任认定的依据和理由后,,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从诉讼法角度来看,也只是一份证据而已;二是根据《人民警察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由有权机关按规定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复核。

  合肥律师网提醒您: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不具有可诉性。,通过现场勘查、证据采集、走访调查、技术鉴定等最后形成的一种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关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当事人责任的鉴定结论。它不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产生直接的影响,仅属于证据的一种。因为它没有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处分和创设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也就不会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