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各高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31 18:28:15






,、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现予公布如下:
  广东省
  一、、经济纠纷案件:
  1.广州、,下同)的案件,30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2.珠海、佛山、东莞、,15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3.汕头、惠州、江门、湛江、,15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4.肇庆、汕尾、阳江、韶关、潮州、揭阳、清远、云浮、梅州、,7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5.高于上列标准50%以内的案件,,;高于上列所定标准50%以上的案件,。
  二、、经济纠纷案件:
  1.争议标的金额在第一条第1、2、3、4项规定的最高限额至1亿元以下的案件;
,;

  三、、经济纠纷案件(含涉外的涉港、澳、台纠纷案件):
  1.争议标的金额为1亿元(含本数)的案件;
  2.争议标的金额虽不满1亿元,;

  四、知识产权案件,指定管辖外,。

  江苏省
  一、民事案件:
,不满3000万元;
  2.南京市、,不满3000万元;
,不满3000万元;
、涉港澳台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离婚判决的案件;

  7.劳动争议案件(含省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除符合上述规定外,。
  低于上述标准,,。
  二、经济纠纷案件:
,不满5000万元;
,不满5000万元;
,不满5000万元;
,不满5000万元。
  上述数额均含本数。

  山东省
  一、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1.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国内民事案件;
  2.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1.济南、青岛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1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2.烟台、威海、潍坊、淄博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7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3.德州、聊城、泰安、济宁、枣庄、菏泽、临沂、日照、莱芜、东营、滨州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二、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1.受理争议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
  2.受理争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1.济南、青岛受理争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2.烟台、威海、潍坊、淄博受理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3.德州、聊城、泰安、济宁、枣庄、菏泽、临沂、日照、莱芜、东营、滨州、铁路受理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不受争议金额限制。
、、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三、前述所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在内。

  湖南省
  一、。
;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下。
  (二)岳阳、衡阳、株洲、湘潭、常德、益阳、;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在40万元以下。
  (三)邵阳、张家界、怀化、娄底、永州、湘西自治州六地、市、;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在30万元以下。
  二、:
;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
  (二)岳阳、衡阳、株洲、湘潭、常德、益阳、;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在4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
  (三)邵阳、张家界、怀化、娄底、永州、湘西自治州六地、市、。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在3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
  三、,争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
  四、前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徽省
  一、,争议金额为3000万元以上;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
,争议金额为5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房地产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5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争议金额为2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房地产案件,争议金额为4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2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二、,争议金额为3000万元以上;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2000万元以上。
,争议金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争议金额为4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4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
  三、、经济纠纷案件,。

  重庆市
  一、、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争议标的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诉讼争议标的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
  二、、经济纠纷案件;受理诉讼标的金额在1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和涉港、澳、台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市第二(万州区除外)、三(涪陵区除外)、、经济纠纷案件;受理涉外和涉港、澳、台诉讼标的金额在1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以下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三、、、经济纠纷案件;受理诉讼争议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市第二、三、、经济纠纷案件及涉外和涉港、澳、台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山西省
  一、,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大同、长治、晋城、阳泉、朔州、运城、临汾、晋中、忻州、,争议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以财产为内容的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大同、长治、晋城、阳泉、朔州、运城、临汾、晋中、忻州、,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三、、经济纠纷案件。

  青海省
  一、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

  以财产为内容,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并且每年受理上述案件总数不超过5件。

  1.重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1)争议的标的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
  (2)居住在国外、境外的当事人为5人以上;
  (3)当事人在国外、境外的居住地涉及的国家或地区为3个以上;
  (4)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公民因故不能到庭亦未委托的情况下,直接派代表出庭参加诉讼的案件;
  (5)受理时经审查认为可能会适用外国法的。
  2.土地、山岭、林木、草原、荒地、滩涂、水资源等纠纷标的物跨县以上行政区域的案件;
  3.争议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一般财产案件;
  4.争议标的额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房地产案件;
  5.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6.副省级以上干部的离婚案件。
  二、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

  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1.玉树州、,不满1000万元的案件;,不满1000万元的案件,;
  2.州、地级市(含本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甘肃省
  一、、经济纠纷案件。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每年受理的民事第一审案件不超过5件。
  二、兰州、白银、金昌、、经济纠纷案件。
  庆阳、平凉、天水、酒泉、张掖、、经济纠纷案件。
  定西、陇南、甘南、、经济纠纷案件。
  嘉峪关市、、经济纠纷案件,涉外和涉港、澳、。

  贵州省
  一、、经济纠纷案件。
  二、、经济纠纷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经济纠纷案件。
  三、、经济纠纷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经济纠纷案件。

  内蒙古自治区
  一、,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800万元(不含本数),。
  呼和浩特市、,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高于800万元(含本数)。
  乌兰察布盟、阿拉善盟、,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高于800万元(含本数)。
  其他盟、,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高于800万元(含本数)。
  二、,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800万元(不含本数)。
  呼和浩特市、,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高于800万元(含本数)。
  乌兰察布盟、、,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高于800万元(含本数)。
  其他盟、,争议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不含本数);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高于800万元(含本数)。
  三、、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
、、;
  (二)除上项外的其他各地、州、市和兵团各农业师、。
  诉讼标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由乌鲁木齐市、、、。
  二、
  (一)按上述两类地区划分,管辖诉讼标的金额分别在80万元、5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经济纠纷案件;
  (二)诉讼标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上至80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
  三、
  (一)诉讼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
  (二)诉讼标的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发生于石河子市辖区,、澳、台案件。
  四、、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以及发生于奎屯市辖区,。

,。
  五、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适用以上规定。
  六、前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分别规定为1000万元以上,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规定为800万元以上(含本数)。
  二、银川、石嘴山、,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和房地产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规定为5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含房地产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规定为25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澳、台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规定为800万元以下。
  三、、经济纠纷案件(含房地产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分别规定为4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下;、经济纠纷案件(含房地产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分别规定为10万元以下,25万元以下。

  西藏自治区
  一、、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二、、经济纠纷案件,在拉萨市城区范围内,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在所辖各县范围内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在所辖其它各县范围内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
  对于涉外和涉港、澳、台的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三、、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