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最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11 08:39:15


  

2008年月25日,级别管辖的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

  一、江西高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或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上或是在本省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5000元以上的第一审涉外(包括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

  二、:诉讼标的额3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南昌市为500万以上不满1亿元)或诉讼标的额200万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不满500万元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下第一审涉外(包括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

  三、:婚姻、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和第一审涉外(包括港澳台)婚姻、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

  四、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新类型和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