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补助如何申请

发布时间:2019-08-21 03:29:15


  核心内容: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补助资金如何申请?根据《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以下称办法),申请补助资金的船舶所有人在对船舶进行拆解前,拆解船舶企业所在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编辑为您整理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补助资金的申请流程如下:

  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更新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的船舶所有人,可以申请补助资金。

  船舶所有人在完成老旧运输船舶或单壳油轮拆解后新船建造的,可以一次性申请全部补助资金,也可以分两次申请各50%的补助资金。拆解船舶后不新建船舶以及新建船舶总吨小于拆解船舶总吨的,只能申请50%补助资金。共有船舶补助资金的申请人和补助资金的分配方式,由船舶共有人协商确定。

  申请补助资金的船舶所有人在对船舶进行拆解前,应填写《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申请表》,向拆解船舶企业所在地市(设区的市,下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办法》指出,船舶所有人在完成老旧运输船舶或单壳油轮拆解后新船建造的,可以一次性申请全部补助资金,也可以分两次申请各50%的补助资金。拆解船舶后不新建船舶以及新建船舶总吨小于拆解船舶总吨的,只能申请50%补助资金。共有船舶补助资金的申请人和补助资金的分配方式,由船舶共有人协商确定。

  船舶所有人完成船舶拆解后申请补助资金的,应提交四项资料:

  《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补助资金申请表》、运输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船舶所有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解船舶的《船舶拆解完工报告书》原件和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船舶营运证》或《国际海上运输船舶备案证明书》注销证书原件。

  在拆解船舶的基础上,船舶所有人完成船舶建造后申请补助资金的应提交六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