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24 06:02:15


  诉讼保全一般是对财产进行的保全,也可以是对被告的行为进行的诉讼保全,一般来说进行诉讼保全都是在债权债务纠纷当中债权人,那么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

  与执行不同,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3、担保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6、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有哪些区别

  第一、财产保全提出的主体不同。,,另外应注意提出人称为申请人,不能写为原告。发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的主体有两个,一是民事诉讼当事人,。

  第二、财产保全提起的时间有别。诉前财产保全发生在诉讼之前;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则是诉讼之后。

  第三、法律对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第四、。,必须在接受申请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申请,,对情况不紧急的则可以不受此时间的限制。最后应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条件不同。对诉前财产保全,,;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则是以被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为条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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