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在交通系统开展平安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 20:52:15


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

,请结合省厅《关于印发2006年建设“平安交通”重点工作的通知》(浙交(2006)162号)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建设“平安交通”工作,确保全省交通系统平安、稳定。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