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治理超限超载车辆监控检测网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9 09:50:15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就我省建立和完善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以下简称"治超")监控检测网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逐步建立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有效保障公路运输的快捷畅通。

  二、建立并完善全省治理超限超载车辆监控检测网络。根据我省现有公路路网和在建、拟建公路的实际,按照"整体布控、把住关键、区域协防、局部加密"的原则,在原有"治超"监控检测站点的基础上,调整新增设兰州市花庄,白银市白墩子、新墩,定西市尖山,平凉市神峪、凤口,庆阳市板桥、甜水镇,天水市百花、莲花,陇南市两当、王坝、余家湾,甘南州王格尔塘,临夏市牛津河,酒泉市柳园、金塔、阿克塞,张掖市南华、老寺庙、民乐,武威市青林、石门河,金昌市下四分治超监控检测站。

  三、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各市州政府的紧密配合下,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治超"监控检测网络,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建立"治超"长效机制,推进全省"治超"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