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 《法》第58条第2种 《法》第89条 20 2013 非机动车不按照规定载物的 《条例》第71条 《法》第89条 20 2014 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 《法》第59条第1种行为 《法》第89条 20 2015 非机动车停放时防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法》第59条第2种行为 《法》第89条 20 2016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 《条例》第68条第1项 《法》第89条 20 2017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强行进入的 《条例》第68条第2项 《法》第89条 20 2018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向左转弯时,不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的 《条例》第68条第3项 《法》第89条 20 2019 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条例》第68条第4项 《法》第89条 20 2020 非机动车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不能转弯时,不依次等候的 《条例》第68条第5项 《法》第89条 20 2021 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条例》第69条第1项 《法》第89条 20 2022 行经无灯控、交警指挥或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无交通标志标线,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条例》第69条第2项 《法》第89条 20 2023 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右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 《条例》第69条第3项 《法》第89条 20 2024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 《条例》第70条第1款第1种行为 《法》第89条 20 2025 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 《条例》第70条第1款第2种行为 《法》第89条 20 2026 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 《条例》第70条第1款第3种行为 《法》第89条 20 2027 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 《条例》第70条第2款 《法》第89条 20 2028 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 《条例》第70条第4项第1种行为 《法》第89条 20 2029 非机动车超车时防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 《条例》第72条第4项第2种行为 《法》第89条 20 2030 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的 《条例》第72条第5项第1种行为 《法》第89条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