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正式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发布时间:2019-08-28 04:22:15


  近日,厦门保监局与厦门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成为全国第二个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城市。该办法一是明确了救助基金资金来源主要为按交强险保费的1%提取的资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等,并对救助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的实施程序和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对肇事者逃逸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的受害人及其家属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困难救助。三是配套出台实施细则,对申请流程、审批流程等作了具体规定,具有较强的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