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酒后驾车撞死无名女 检察院:民政局当原告人

发布时间:2019-08-24 13:25:15


近日,,起诉,。
  案件回放:酒后司机撞死“无名女”
  今年2月10日是农历小年。这天21时55分,青岛市市北区某路口发生车祸。一辆吉普车将一名横过马路的妇女撞飞,该女被送医院抢救后不治身亡。
  案发后,肇事司机苏军很快到案。据苏军供述,案发当天下午,他先在父亲家喝了白酒,晚上又独自喝了啤酒,酒后开着公司的吉普车回家。案发时,该妇女乱穿马路,以至于发生了车祸。经检验,苏军血液里的乙醇含量为78mg/100ml。:司机酒后驾驶一辆行车制动力达不到国标要求、灯光设置也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
  苏军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无异议。按照常规,下一步,应该向死者家属作出赔偿。然而,警方多方寻找,却迟迟无法查证死者的身份,也没有找到她的亲属。警方随即在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也未有亲属前来认领。

  虽然死者身份无法确定,但苏军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今年7月,。此时,死者究竟该不该获得赔偿、如何赔偿,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虽然死者流浪街头,身份不明,而且其亲属也杳无音讯,但她的生命健康权应当受到同样的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据此,:,代被害人主张权利。。
  今年8月,民事起诉状。要求被告人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三十余万元;被赡养人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费问题,由于相关亲属情况暂不能确定,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另行起诉。
  庭审争论焦点
  近日,。
  法庭首先对案件的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司机苏军对自己酒后驾车撞人致死、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指控无异议。但对应否赔偿提出异议,认为“死者是个‘盲流’,不需要赔偿;而且,也没有具体的人来接受赔偿”;原告方代理律师则针锋相对地提出:人的人身权利不受其职业、身份限制,也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有人的生命的价值是平等的。
  那么,赔偿金额又如何确定呢?肇事司机辩称:每一分钱的赔偿都应该有依据。死者连身份都不能确定,既不知她的户籍所在地,也不知她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如何确定赔偿标准?
  对此,原告方律师的观点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该案的死亡赔偿金的赔偿计算标准,,一次性赔偿20年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