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明确加强校车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21-05-29 13:43:15


  核心提示:,,发放校车标牌和校车驾驶人资格许可的业务程序和要求。

、,,,发放校车标牌和校车驾驶人资格许可的业务程序和要求。其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规定明确,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报人民政府决定是否发放许可。,应一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审核申请资料和行驶线路、时间及停靠站点。

  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校车标牌核发条件和程序。对政府批准校车使用许可的,,并在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根据新规定,校车在办理注册登记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每半年参加一次安全技术检验,保证校车安全技术性能。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必须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杜绝报废校车流向社会、继续上路行驶。

。,督促及时接受处理,同时要每月向本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校车标牌发放情况和校车交通违法、事故等情况。

  此外,新规定还明确了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办理许可的手续和程序,建立了校车驾驶人每年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