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明年处理不会多扣分 不必挤在年底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03 09:09:15


  核心提示:最近,网络上盛传一条消息:如果不在2012年内处理已有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元旦过后将按照积分新规定处理。对此,记者到烟台市交警部门进行了求证。

  民警解释,网上的说法不准确,在2012年年底前的交通违法,应按修改前规定执行扣分及罚款标准。

,解释说网上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驾驶人在2012年内以及之前出现的违法行为记分依然按照之前的规定记分处罚。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则按照新规定记分处罚。”赵警官介绍,最近有不少市民打电话来咨询此事,说的最多的就是关于闯红灯的处罚。“市民积极来处理交通违法信息,我们很乐意服务,但希望大家不要轻信传言,太过慌张,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前来处理违章行为,没必要都挤在年底。”赵警官说。

  此外,交警还就几种常见交通违章对新规进行了解读―――

  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力。按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

  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按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