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出台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03 07:47:15


  核心提示:《武汉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补贴实施办法》出台后,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贴标准的一比一给予配套补贴,卖方要办补贴手续留给卖车方。

  汉版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终于出炉,此前尚在犹豫的消费者可以出手了。日前,武汉市科技局和武汉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武汉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补贴实施办法(暂行)》。

  其中明确规定,地方财政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价六成。这意味着,买一辆新能源车,最高可获12万元补贴。享受这一政策的车型,是被纳入国家公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买方

  地方补贴按国标1:1配套

  此次规定,,地方财政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单位购买经营性新能源汽车开展业务,视其持续经营状况,地方购车补贴采取分期方式拨付。

  楚天金报记者算了一笔账,购买新能源汽车,,最低也有3.5万元,再加上1:1的地方补贴,车主可享受最高12万元、最低7万元的补贴。

  目前,深圳同类补贴相对较高,其地方补贴标准与国家补贴标准的比率为1.5:1。

  卖方

  办补贴手续留给卖车方

  新能源汽车完成注册登记后,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凭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相关车辆购置税免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个人用户的身份证明或单位的有关证明(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按月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市科技局申请补贴资金。

  武汉市科技局收到申请后,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要求且材料齐全的,核定补贴资金,并向武汉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报告。财政部门据这一报告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开设的账户上。对于不符合补贴要求的,武汉市科技局会以书面形式告知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

  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对各自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新能源汽车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资金,以及未按照扣除补贴金额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一经查实,视具体情况、情节轻重与责任主体,给予追缴补贴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