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遇“碰瓷”的可报警

发布时间:2019-08-29 16:00:15


  核心提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也可以报警。遇到“碰瓷”,驾驶者可以报警。

  12月15日,,从即日起至明年1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处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备不同的资质,并且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对于《意见稿》新要求,郑州交警早已采取了其中的多项措施。

  【规定一】交警处理事故要考试合格才行

  12月15日,,。

  此次《意见稿》第六条明确,交通警察要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但如果是处理伤人事故,交警应当具有初级以上资格,处理死亡事故则需要具有中级以上资格。

  ●警方解读:

  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高磊警官介绍,早在三年前,郑州市的交警已经开始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培训考试。目前,有70%的交警都具有初级证书,25%具有中级证书,5%具有高级证书。

  不同的交通事故,处理难度也有区别,交警经过培训和考试后再上岗,有利于减少处理事故时的问题。

  ●网友声音:

  网友@叶子的声:“以前遇到交通事故,都是听交警的,也不知道交警划分的责任对不对,不过,交警有了处理事故的考试,最起码处理起来更加专业,对事故双方也更加公平。”

  【规定二】遇“碰瓷”可报警

  此次《意见稿》中,第十七条第六项新增一条“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也可以报警。

  ●警方解读:

  高磊警官认为,此项规定对于碰瓷的人是个约束。但由于需要“有证据证明”,因此取证非常关键,或者是驾驶者安装行车记录仪,或者是有围观者等第三方证明。

  ●网友声音:

  网友@润欣:“以前看到那些碰瓷的都怕死了,担心哪天自己也中招,现在我已经安装了行车记录仪,拍到证据看那些不法分子还敢碰瓷?这个要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