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1名人因交通肇事逃逸罪被终生禁驾

发布时间:2021-03-19 08:14:15


  近日,宜春市交警支队整理出近年来我市查处的严重违法五类车辆驾驶人名单、终生禁驾名单以及主题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名单,并在各大媒体进行公告。其中有11人被终生禁驾。对此,有读者来电,想了解这些驾驶员是因何原因被终生禁驾的。

  5月10日,记者从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获悉,这11名被终生禁驾的司机都是因为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吊销驾照的。为何处罚会这么重?工作人员给记者讲解了交警肇事逃逸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由此要承担的责任。

  据工作人员介绍,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危险状态,由于这种状态是由肇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所以产生了肇事人及时消除这种危险状态的法律义务。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

  行政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民事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刑事责任:,犯交通肇事罪的,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刑罚。需要提及的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交警部门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不要害怕,首先要保护好现场,然后报案,千万不要逃逸事故现场,否则后果非常严重。

  (原标题:11名司机因交通肇事逃逸罪被终生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