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遗赠应在两个月内作出表示

发布时间:2019-08-10 01:19:15


  刘女士问:我的一个朋友生前立有遗赠遗嘱,将其一套房产遗赠给我。现朋友辞世,我考虑其没有子女,所以在是否接受其遗赠上犹豫不决,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吴远保律师解答:按《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