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得来的房屋应缴纳契税吗?

发布时间:2019-08-11 08:28:15


  小韩的舅舅李某于今年3月份去世。李某没有子女,生前他留下了一份遗嘱,表示在其死亡后所有财产包括两套房屋均留给外甥小韩。小韩在料理完舅舅的后事后,就持遗嘱及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负责同志告诉小韩必须要缴纳契税。小韩感到不解,以前只听说过买卖的房屋要缴纳契税的,怎么继承的房屋也要纳税?请问:继承的房屋缴纳契税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答疑】

你来信咨询的问题涉及到遗嘱继承的房屋是否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所谓契税,是指在房屋或者土地发生买卖、赠与等转移行为时,向承受人或者受赠人所课证的一种税捐。

我国《契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指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㈡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㈢房屋买卖;㈣房屋赠与;㈤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遗嘱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种类之一,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在给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明确:"一、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收契税需要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况分别予以确定。你的朋友小韩不是其舅舅李某的法定继承人,其从李某处通过遗嘱获得房屋的性质是赠与,根据上述规定,其取得李某所留的房屋依法应当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