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和程序?

发布时间:2019-10-27 20:29:15


  亲人死亡之前可能会留下遗嘱来分配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公证过的遗嘱更具有法律效力,财产继承公证需要有一定的程序。那么,财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和程序?下面就由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财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财产继承公证程序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遗嘱公证过后,具有最高的效力。后来修改的遗嘱如果没有进行公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只有公证后的遗嘱才能更改之前的遗嘱。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林小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