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1957]

发布时间:2020-09-16 12:31:15


离婚的批复[1957] : 3月5日办研字第8号请示收悉。关于女方婚后与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是否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问题,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时,如婚后通奸怀孕的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明属实,,不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否判决离婚,则应视具体情节而定,不能笼统规定。。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