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权变更申请书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0-01-11 03:08:15


  离婚很多时候并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往往会涉及到几个家庭以及夫妻子女,离婚是成年人的自由选择,对于孩子来说却是一件伤害很大的事情,那么父母双方中哪一方负责孩子的抚养权呢?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离婚子女抚养权变更申请书怎么写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抚养条件和能力发生变化。
 
  抚养条件和能力发生变化有下面四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变更申请书怎么写?
 
  抚养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2、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
 
  3、探视权的规定;
 
  4、其他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注意事项。
 
  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养费给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4、关于抚养费的变更条款: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一般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父母双方都想要,法律会在照顾未成年人自己的想法的同时,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进行判决。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变更申请书怎么写以及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