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费计算有哪些方法

发布时间:2019-08-14 17:20:15


  核心内容:扶养费计算方法怎样呢?扶养费的计算涉及八个方面问题。每一方面问题的计算方法都不同。如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问题,如果受害人居住地在一个省的,只能按该省的统计数据;对于在校学生抚养费计算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应扶养尚在高中学习的子女到毕业,不论其是否年满18周岁。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扶养费的计算涉及八个方面问题:

  1、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成年人一般计算20 年,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2、,,按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相关标准计算。3、按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计算。4、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只计算受害人应当承担的部分。5、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年人均消费支出。6、扶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依据受害人的居住状况或户口性质还是依据被抚养人的居住状况或户口性质,来确定适用农村或城镇的标准计算。7、在校学生的计算。8、受害人的父母的扶养费的计算。笔者就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六个问题分别论述如下:

  1、对上述第2个问题有的同志认为,受害人居住的县或区人均消费较高,应按该县、区的标准计算。

  笔者认为不可。因为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年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是上一年度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统计数据。可见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计算数据是采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统一的政府公布的统计数据,因此受害人居住地在一个省的,只能按该省的统计数据,而不能按该省内县或区的统计数据。如果受害人居住在其他省,,则受害人有权要求按其居住的省的统计数据计算扶养费。

  2、上述第3个问题。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与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关系密切,但不是必然对应的关系,扶养费的计算不能当然引用伤残程度来计算。

  一般来说伤残程度高其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也高,但是对于如毁容、丧失性功能等导致的伤残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显然不一致。因为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都需要司法鉴定来确认,而每一次鉴定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鉴定费用。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已经做了伤残程度的鉴定,没有做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法官应当告知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如果认为伤残程度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不相当,可以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司法鉴定,。把权利回归当事人,让当事人在时间和鉴定费用与诉讼效率之间选择,从而体现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