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婚姻自由的约束

发布时间:2019-08-26 23:33:15


  核心内容:法律对婚姻自由有哪些约束?法律保护婚姻自由,但也对婚姻自由予以约束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法律对结婚自由的约束表现在对结婚条件的限制,法律对离婚自由的约束表现在对男方请求权的限制。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律对婚姻自由的约束。

  法律对婚姻自由的约束:

  1、结婚自由的法律约束

  为了防止婚姻自由权的滥用,以及在综合考虑了中国公民的生理、心理条件与我国国情后,我国《婚姻法》要求结婚必须达到三个要件,第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第二,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三,符合一夫一妻制。

  在禁止性规定中,《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规定,是对旧社会只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当事人没有婚姻自主权的否定,对消除某些落后地区仍然存在的陋习,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第7条还规定:一,直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一般而言,禁止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未经治愈的性病、精神病和重度痴呆等。此举则是为了优生优育。

  2、离婚自由的法律约束

  我国《婚姻法》要求,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离婚时须达成离婚合意,有书面的离婚协议,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后才会发给离婚证。而男女一方选择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破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情形。

  从保护妇女和胎儿、婴儿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法律对男方的离婚请求权加以限制,《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对现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殊的保护,对其配偶的离婚请求权加以限制。在离婚的问题上,《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这些法律规定对结婚和离婚所作的限制,是为了保障婚姻自由的真正实现,保障在人们获得了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权利的同时不侵害他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