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共有房产分割不能反悔

发布时间:2019-08-28 15:15:15


离婚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共有房产分割不能反悔

  我与前夫半年前登记离婚,约定家庭房产归我和儿子所有。离婚后,我要把原来产权证上仅有他一个人姓名的房产证变更过来时,可他却反悔了,说房产是其一个人出资购买的,现在要重新拿出来分割,拒绝我的过户办证要求。我现在应该如何办?

律师:你们在登记离婚时,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家庭财产的分割,是你们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已经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离婚协议依法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在你前夫反悔,因其反悔理由不正当,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你现在可以起诉你前夫,,判决房产归你一人所有。判决书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江女士:我有一私家车,两年前卖给了我一朋友甲,我当时想要朋友甲一起办过户手续,她说没关系,就这样开着。她用了半年又将车卖给了别人,现在车辆在别人手里出了交通事故。我现在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你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原来的车辆已经转让,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车辆已实际交付使用,你已对该车失去运行控制权,也不能获得运营收益。,连环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利,因此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因为车辆未能过户,你们违反了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由此你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