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正在打 丈夫房产咋成了公司的?

发布时间:2019-08-24 08:56:15


  被蒙在鼓里的妻子得知自家财产被转移,不服判决,向检察机关求助。昨日记者获悉,夫妻共有房产为目的的“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帮助妻子谢华追回房产。
  
  婚还没离 公司找丈夫要房产
  
  2009年2月,,。这位律师介绍,委托自己代理案件的申诉人叫谢华,绵阳人,于1980年与同为绵阳人的王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儿子王宁。丈夫王成以自己及儿子的名义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王成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1999年、2000年和2001年,王成先后购买了位于成都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的房屋三套,面积分别为275、42和109平方米。
  
  2005年7月,由于夫妻两人关系不和,谢华与王成准备离婚离婚诉讼。,锦江、高新的2套房屋归王成所有,谢华拥有其他房产及在成都青羊区的一套别墅的50%产权。王成不服提出上诉,。此后两人的离婚官司因各种因素影响一直没有落判。
  
  2008年1月,起诉讼,称王成家的别墅是公司资产,别墅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首付款、各种税费、按揭费、装修费等都是建筑公司支付,而且一直作为公司营业使用。。由于别墅登记在王成及儿子名下,儿子也被建筑公司列为了被告。当谢华从儿子那里得知此事后,大为吃惊,没想到离婚官司还没了结,丈夫所在公司就打起了自家别墅的主意。随后,谢华聘请了律师。
  
  律师介入 发现更多蹊跷
  
  就在律师代理谢华参加诉讼时,惊讶地发现了一些他远在绵阳的当事人谢华所不知道的情况。
  
  原来,早在离婚诉讼还在进行中的2006年5月,建筑公司的股东就被变更为王成一人。同年7月,公司股东再次发生变更,而这一变之后,王成的股份居然只占了30%,从绝对的大股东变成了小股东。
  
  另外,除别墅引发的诉讼外,2008年6月,建筑公司还以王成为被告,,主张全都一致,。由于王成本人庭审中认可建筑公司所说,所以法律关系变得异常简单,,不到一个月就作出判决,确认两套房屋的所有权归建筑公司所有,而另一套位于高新区的房产,,也确认了房屋归公司所有。
  
  公司状告自己的前法人代表、现在的股东,之前还有股权频繁变更的情况,难道是专为打官司而变?婚还没离,明明是自家的房产,怎么摇身一变又成了丈夫所在公司的财产?谢华从律师处得知这些情况后,不服一审判决,于是委托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重新调查事实,为她主持公道。
  
丈夫涉嫌虚假诉讼
  
  接到谢华的申诉后,。检察官查明,王成购买这些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都是在与谢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些房屋应为王成、谢华的夫妻共同财产。而由王成一手创办的建筑公司,对房屋的权属、王成与谢华的婚姻关系以及双方尚在离婚诉讼期间等事实都是明白无误的,但公司却撇开房屋共有人谢华,在谢华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起诉王成。“王成的行为,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嫌疑,涉嫌虚假诉讼。”
  
  办案检察官由此判断,公司与王成的行为非善意所为,有恶意串通转移财产的嫌疑。,没有查明这些房屋存在共有人的事实,没有通知共有人谢华参与诉讼,就认定这些房屋归建筑公司所有,推翻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属于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且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调查完毕后,,。2009年5月、8月,,再审检察建议。
  
  最终,成都市中院启动了两起案件的再审程序,,,驳回建筑公司关于确认诉争房屋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另一案也于2010年4月由中院再审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启动了再审程序。原判决均被撤销,,谢华一再向检察官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感谢检察机关帮助自己追回了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