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发布时间:2019-08-21 19:54:15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进行财产分割,其中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如果不能正确有效的办理,就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怎么办理离婚房产过户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怎么办理离婚房产过户,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准备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二、房产过户的手续

  准备好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接下来我们就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4、取证。

  三、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

  1、税类:

  (1)契税:

  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2)印花税:房地产权属证书每本5元。

  (二)费类: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权利人按每件550元交纳;经济适用住房登记,按每套房屋40元交纳登记费。

  (2)转让手续费: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3)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地产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4)土地登记费(图纸资料费):权利人按照津价房地[2005]438号、津国土房财[2006]1272号、津政发[1991]5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交纳。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怎么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的相关知识。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如果办理出错导致最后无效的话,会产生二次纠纷。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离婚房产过户的法律知识,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