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悔撤消离婚协议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0-10-06 23:08:15


【客户咨询】

我与妻子赵某因感情不和于2008年12月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赵某提出了许多苛刻的条件,而我为了尽快达到离婚的目的,就违心地答应了她的无理要求,和她签订了离婚协议,将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给了她。现在我对当时的做法感到后悔,希望能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问,??

【律师解答】


答: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回体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消财产分割协议的,。,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你因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但如果想最终达到撤消当时签订的离婚协议的目的,你必须提供证据证实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